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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建设工程疫情防控指南手册

阅读次数:463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0日

  目      录

   

      1前言

      2.总体要求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4.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工地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5.全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指南

      6.2021年襄阳市核酸检测机构名单

      7.襄阳市中心城区核算监测机构名录

    

  前    言

   

  新冠肺炎作为急性呼吸道传染病,纳入乙类传染病,实行甲类传染病管理,具有传播速度快、人传人、物传人、人群普遍易感等特点。传染源主要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在潜伏期即有传染性。主要传播途径是飞沬传播和密切接触传播,接触病毒污染的物品也可造成感染。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对个人防疫极其重要。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是防疫的有效手段。

  为预防当前新冠肺炎传播和扩散的风险,我们编制了本手册,便于大家理解落实防控相关要求。各单位可参照本手册制定细化相关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落实地方政府防疫要求。

   

  总体要求

   

  (一)国家疫情防控理念和原则

  1.总目标: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

  2总要求: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

  3.总策略: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4.三防:防松劲、防漏洞、防反弹。

  5.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6.四方责任:属地、部门、单位、个人。

  7.五有: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质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隔离转运安排。

  (二)省市领导指示

  省委书记、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长应勇强调,全省上下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记“针尖大的窟窿能漏过斗大的风”的谆谆告诫,立即紧张起来、紧急行动起来,迅速落实“快、狠、严、扩、足”的工作要求,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坚决堵住外来疫情输入,坚决切断省内疫情传播。

  “快”,就是出手要快、以快制快、争分夺秒,做到发现快、响应快、决策快、处置快,确保应急响应和处置措施跑在病毒蔓延扩散之前。

  “狠”,就是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切断传播途径。

  “严”,就是措施要严,确保各个工作环节环环相扣,严防死守。

  “扩”,就是果断精准地扩大排查、筛查、管控范围,确保不漏过潜在感染者。

  “足”,就是保证各类场地、物资、力量准备充足,坚决做到应隔尽隔、应检尽检、应保尽保。

  当务之急、重中之重是坚决快速切断省内疫情传播。以最快速度、最短时间、最有力措施把疫情控制、解决在最小范围,确保疫情不蔓延、不外溢。

  省委副书记、省长王忠林要求,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思想要重视、态度要坚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决堵住一切可能导致疫情反弹的窟窿和漏洞;行动要迅速、措施要严格,集中资源力量,全力做好流调、筛查、封控、救治等各项工作,切实织密织牢防控网;责任要压实、工作要落地,严格落实属地辖区、行业部门、单位、个人家庭“四方责任”,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切实扛起疫情防控责任,坚决捍卫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近期,全国一些地区相继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给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以下简称“施工工地”)疫情防控敲响了警钟。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做好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建筑施工领域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全面加强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疫情防控体系。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和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要求及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进一步健全施工工地疫情防控管理体系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随时监控施工工地疫情变化,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坚决防止聚集性传染、杜绝聚集性疫情事件。

  二、加强施工工地人员排查,从严做好风险管控。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大对施工工地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排查力度,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施工工地发现近期有南京、扬州和张家界等中高风险地区经停史、旅居史的人员,应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属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属地社区报告,并及时配合做好管控措施。施工工地集中居住人员应按照“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特别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最大程度降低传播风险和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三、加强现场防疫,严格工地内部管理。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要求行政区域内施工工地全面实施封闭管理,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工地现场人员外出流动。要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对进场人员实行每日体温检测登记,落实“一人一档”制度。严格要求施工工地人员在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未按要求佩戴的,不得进入食堂、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不得参加集体活动。工地作业区域、生活区域等公共部位应严格按照有关疫情防控指引的要求,做好通风、消毒等防疫工作,确保施工工地环境卫生安全。参建单位应加大防疫物资储备力度,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口罩、消毒液、防护服、一次性手套、体温检测设备等卫生防疫用品,做到储备充足、随用随调,确保现场每名从业人员日常需求。

  四、加强培训教育,做好疫情防控宣传。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单位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加大对施工工地人员公共卫生防疫培训教育力度,提升其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引导施工工地人员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要严格开展上岗前疫情防范措施交底,确保疫情防范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名员工、每一个岗位。参建单位要关注施工工地未接种疫苗人员,详查未接种原因,持续加强施工工地疫苗接种工作宣传力度和正向引导,提升施工工地人员疫苗接种意愿,确保施工工地人员“应接尽接,应接必接”。

  五、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坚决防止盲目抢工期。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严格检查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设备安全状况和现场安全防护情况,严把“到岗履职关、材料检测关、过程控制关、质量验收关”,重点加强对混凝土、钢筋等质量管理,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确保安全。要从严落实汛期防汛各项措施要求,加强雨前排查、雨中巡查,施工工地该停工的必须停工,施工人员该撤离的必须及时撤离,确保施工工地汛期安全。

  六、严格值班值守,强化应急准备。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深入一线,分析问题、解决难题。加强与应急管理、卫生健康部门对接联动,加强施工工地疫情和质量安全形势研判,积极主动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各地要制定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和质量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加强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密切联系,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及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信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8月4日

   

  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工地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城)建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严防输入、严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工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科学精准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厅组织编制了《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工地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工地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9月21日

   

   

   

   

  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工地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严防输入、严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工地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提高站位,切实增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使命感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国内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暴发疫情的风险仍然存在,夺取抗疫斗争全面胜利还需要付出持续努力。各地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全系统动员、全员参与,把常态化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省厅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压紧压实各责任主体疫情防控责任。要慎终如始、再接再厉,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做好较长时间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各地住建部门要督促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要求,持续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疫情一日不解除,防控一刻不放松。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持续做好项目施工现场疫情防控的组织、协调、处置工作,全面落实住建和卫生防疫部门的各项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覆盖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单位的疫情防控体系,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监理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落地。

  三、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

  (一)严格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所有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施工现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出入口使用期间必须由专职人员对所有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职工宿舍、生活区和办公场所应按规定设置,要与外界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并设专人看守,进行统一管理。受场地限制无法统一设置职工宿舍的,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对驻外人员的日常管理。

  (二)严格排查进场人员情况。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务工人员,应采取手机扫码、红外测温、人脸识别等措施实行实名制登记管理。制定外来人员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对材料、设备进场运输车辆、相关人员的消毒和卫生防疫要求,对确需来工地的外来人员,应做好登记、消毒、测量体温和口罩发放佩戴等工作。

  (三)严格施工现场人员健康管理。项目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持续开展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全面掌握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所有劳务人员的身体状况。对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要求其不得带病作业,要立即进行隔离观察,按应急处置预案进行有效处置。

  (四)严格施工现场卫生消杀工作。项目工地建筑施工企业要建立日常消毒台账,每天至少两次对宿舍、食堂、浴室、厕所、休息室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行消毒和通风处理。生活区、办公区要做好日常卫生保洁,及时清扫卫生死角。未在施工现场纳入统一管理的职工宿舍,要建立寝室专人负责制,组织定期消毒和卫生清扫工作,定期报告人员流动和健康状况。

  (五)严格控制和减少人员聚集。办公区、宿舍区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提倡网上办公、视频电话会议,倡导利用广播、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和安全教育等,班前教育和交底应分散进行。要优化工序衔接,控制施工现场不同作业队伍人员的流动,减少聚集。适当增加班次和员工休息时间。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数量。合理安排就餐,采取分时取餐、分散就餐、错峰用餐等措施。

  (六)加强健康宣传教育。项目建设单位要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卫生、除陋习,摈弃乱扔、乱吐的不文明行为,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身体抵抗力,提高职工的自我防护能力,养成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加强通风消毒、保持“一米线”、公筷制、咳嗽、打喷嚏注意遮挡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四、加强疫情监测,认真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局部应急处置

  (一)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各地住建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要时刻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密切关注当地疫情情况,完善统筹协调、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应急响应、力量物资配备等机制。各企业各项目工地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五有”要求:有防护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医护力量支持、有留观室和转运安排。

  (二)加强联防联控。各地住建部门主动加强与卫健部门和疾控中心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和沟通联络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各地疫情防控情况、实时掌握进入工地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制定应急处置快速反应联动方案,及时处置发热人员或疑似人员。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与疾控部门、项目所在地街道、社区、就近医疗机构等单位的疫情防控联动机制,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实行联管联动。

  (三)精准有效处置。坚持早、小、严、实和分类处置原则,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对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要立即进行隔离观察,尽快报告当地街道、社区和疾控部门,专人专车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一旦出现现场人员被确诊感染,应第一时间全面停工,按照防疫部门要求做好密接人员排查流调、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环境全面消杀等工作。

  (四)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发现疫情立即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要按照疫情防控风险等级标准,依据本地疫情形势,及时调整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各项配套工作方案,实施精准防控,确保不发生建设工地聚集性疫情。 

   

  全省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指南

   

  一、健全完善疫情防控体系

  (一)各建筑工地要迅速建立总承包单位牵头负责,覆盖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单位的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抓好落实。监理单位负责督促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  落地。

  (二)各建筑工地应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医用防护口罩、

  医用酒精、消毒剂、体温计等),制定疫情防控工作的应对流程, 设置应急处置区域。

  (三)严格开展上岗前疫情防范措施交底,确保疫情防范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名务工人员、每一个岗位。督促务工人员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嗖、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督促符合疫苗接种条件暂未接种者尽快接种疫苗,确保做到“应接尽接、应接必接”。

  二、加强作业人员个人防护

  (一)企业要为务工人员提供符合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防尘、防毒口罩等个体防护用品。同时,要不断加强职业健康及防疫知识的培训教育,督促员工正确佩戴、使用防护用品,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健康生活方式和工作行为。

  (二)要建立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天开展 2 次以上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全面掌握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包括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所有务工人员的身体状况。

  (三)对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一律不准带病作业,并立即进行隔离观察,按应急处置预案进行有效处置。

  (四)对经常外出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要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利用“湖北健康码”等手段,实行“绿码”上岗制度。

  三、加强施工现场封闭管理

  (一)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建筑工地应实行封闭管理,每个施工现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并派专人值守。

  (二)职工宿舍、生活区和办公场所应按规定设置,要与外界围挡隔离,不能围挡隔离的应设警戒并设专人看守,进行统一管理。

  (三)受场地限制无法统一设置职工宿舍的,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应加强对驻外人员的日常管理。

  四、严格出入人员登记管理

  (一)对外单位人员出入建筑工地、生活区、办公区的人员, 严格实行实名制登记。

  (二)严格排查所有进入建筑工地和生活区的管理人员、务工人员,要严格检查接种疫苗情况和近期核酸检测情况,采取手机扫码、红外测温、人脸识别等措施实行严格管理,一旦发现红码或黄码者,立即报告主管部门或属地防疫机构,按有关要求将红、黄码人员转运至就近隔离点;发现发热人员要立即转运至就近的发热门诊,严防国内、省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和生活区。

  (三)落实对材料、设备进场运输车辆、相关人员的消毒和卫生防疫要求,对确需来工地的外来人员,必须做好登记、扫码、消毒、测量体温和口罩发放佩戴等工作。

  (四)对于新进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入职前除查验健康码和排查前14天的行程轨迹外, 还需要该务工人员提供2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五、加强施工作业场所的通风

  (一)保持建筑工地通风换气,在条件允许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隧道、洞涵等建筑工地要加强通风换气,如果自然通风满足不了,要辅以机械通风。机械通风的新风口要设置在清洁的区域,新风量要满足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尽量增大新风量,减少回风。

  (二)集体住宿的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经常保持室内通风,每天2—3 次,每次 20—30分钟。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员工集体宿舍清洁消毒到位。

  六、严格控制和减少人员聚集

  (一)办公区、宿舍区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提倡网上办公、

  视频电话会议,倡导利用广播、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常态化疫情防控宣传和安全教育等,班前教育和交底应分散进行。

  (二)要优化工序衔接,控制建筑工地不同作业队伍人员的流动,适当增加班次和员工休息时间,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数量。

  (三)要采取分时取餐、分散就餐、错峰用餐等措施,减少就餐人员聚集。

  七、严格施工现场卫生消杀

  (一)建筑工地要根据现场人员数量配备足量的酒精、口罩、体温计等防疫物资。项目工地要建立日常消毒台账,每天至少2次对宿舍、食堂、浴室、厕所、休息室等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实行消毒和通风处理。

  (二)对接触较多的门把手、水龙头等公用物品和部位进行预防性消毒,具体消毒方法参照《预防性消毒指引》。

  (三)生活区、办公区要做好日常卫生保洁,及时清扫卫生死角。未在建筑工地纳入统一管理的职工宿舍,要建立寝室专人负责制,组织定期消毒和卫生清扫工作,定期报告人员流动和健康状况。

  八、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一)项目建设单位要建立与所在地街道、社区、就近医疗机构等单位的疫情防控联动机制,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实行联管联动。

  (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旱“措施,对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要立即进行隔离观察,尽快报告当地街道、社区和疾控部门,专人专车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三)一旦出现现场人员被确诊感染,应第一时间全面停工, 按照防疫部门要求做好密接人员排查流调、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环境全面消杀等工作。

  (四)各企业要制订完善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和质量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加强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密切联系,时刻保持应急状态。

  (五)严格落实领导于部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及疫情信息零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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